专项治理农村地区违规出借资金问题
今年5月以来,朝阳区开展了农村地区违规出借资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前期农村地区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资金开展调查,初步收到了“查处一批案件、教育一批干部、规范一批制度”的效果。
一是高压追款,挽回损失。区纪委、区委农工委、区农经办成立联合检查验收工作组,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整改事项进行专业核实认定,并将有关问题线索梳理汇总后移交区纪委。各涉案乡均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整改小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自纠、立行立改,追回借款本金及利息1.73亿元。
二是强化监督,依纪追责。区纪委整合办案力量,开展协作办案、交叉办案,组织6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成立22个调查小组开展深入细致地调查工作。调查发现,朝阳区农村集体资金出借主要集中在12个村,违规出借资金达到2.08亿元,涉及23企业、7位个体经营者。经对线索分类梳理评估,按照统筹兼顾、综合分析、尊重历史、分类处置的原则,确定重点惩处违反民主程序、出借集体资金给社会企业和个人进行经营活动的行为。目前,已对8个村的11名村干部进行立案调查。
三是完善制度,强化执行。对农村“三资”加大管理力度,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的基础,进一步规范了乡村财务管理。印发了《关于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和《朝阳区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验收检查方案》。针对调查中发现的村干部民主决策程序意识不强、一言堂作风、村财务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区纪委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职能部门加强监管、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农村地区“三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