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事务公开制度
1、成立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落实本社区事务四务公开工作,及时反馈有关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
2、社区事务公开内容:社区党务、社区自治事务、社区财务、社区服务。
3、社区事务公开形式:建立社区事务公开栏、通过会议、广播、有线电视、网络、电子屏、明白纸、公开信等有效形式公开。
4、社区事务公开程序: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提出社区事务公开的具体方案和拟公开的内容;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对帐目进行审核;召开有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的社区“两委”扩大会议,对社区事务具体方案和拟公开的内容等专题研究并通过;在规定的时间内,采用社区事务公开栏、网络等形式公开;接受社区居民的查询和监督,解答社区居民提出的问题;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5、社区事务公开时间:有规律的社区事务一般是半年或一季度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开一次,公开时间在每月的9日;涉及社区居民利益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6、社区事务公开监督:居民监督和上级监督。社区事务监督机构审查社区事务公开的真实性和规范性,社区居民以举报、质询、评议、听证等方式,上级监督主要是镇政府对社区事务的定期审核监督,市经管审计部门对社区财务、离任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