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博士后进出站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北京市博士后进出站办事指南
【行使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在北京市和江西省开展博士后工作分级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351号)。
【申请条件】
进站年龄应该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工作审核内容】
1.进站审核内容
《博士后申请表》、《博士后进站审核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工作站单独或工作站联合招收提供)、《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工作站联合招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身份证等。
2.出站审核内容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分配工作审批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接收单位意见表》等;涉及落户需提供博士后本人及配偶、子女与户口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