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为我们绘就了宏伟蓝图。然而,在当前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农业基础薄弱、农民收入偏低的社会环境下,要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关键在农业、农村和农民。 自2004年起,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十年关注“三农”问题,使得农村成为我国建设和发展的又一热点领域,极大考验着我国农村社会的治理机制。这其中,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是关键,牵一发而动全局。2009年,农业部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对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部署。2010年,中纪委、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效模式进行推广。2012年,党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全国各地纷纷结合实际出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探索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有效模式,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