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党员原党组织关系在长沙市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转入(往)长沙市内任何一个基层党组织,均可实行网上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无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
第二,党员原党组织关系不在长沙市内,或党员为退伍军人、应届毕业生,均需开具抬头为“中共(转入基层党组织所在县、市委)组织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再由转入基层党组织所在县(市)委组织部门开具抬头为“转入基层党组织名称”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方可办理转接手续。
(一)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收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接受该组织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二)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居住地等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 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 费,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
(三)对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如何处理
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对于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调查了解,弄清 原因,分清责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限期办理;其中,超过6个 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四)流动党员组织关系如何管理
党员流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党组织应及时为他们转移组织关系。其中外出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短(6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应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
流动党员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按月交纳党 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同时,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 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五)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其原单位的党内职务是否要免去
凡是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已经转出原单位的,其在原单位担任的党内职务就自然免除,不必办理免职手续。